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如何建?国家发改委:给予改革授权,允许浙江先行先试

  原标题: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如何建?国家发改委:给予改革授权,允许浙江先行先试

  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》,6月17日,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,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表示,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设立工作专班,负责统筹协调推进《意见》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。

孟玮

  据介绍,目前研究制定出台专项政策。一方面,在政策保障上,各部门会积极推动优先考虑将本领域改革试点、探索示范任务赋予浙江,并加强对改革试验、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。另一方面,在改革授权上,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需要,在科技创新、数字化改革、分配制度改革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、公共服务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,给予改革授权,允许浙江先行先试。其中,涉及重要政策、重要规划、重大项目的,以及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,要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。

  孟玮表示,将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,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原则,抓紧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评价体系,全面反映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。此外,对于浙江在示范区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,将及时总结、归纳、提炼,做到成熟一批、推广一批。

  孟玮还透露,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浙江省,立足省情和发展实际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充分动员各方力量,敢闯敢试,改革破难,切实发挥好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
 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北京报道

责任编辑:王珊珊